
12月4日,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关于林心如名誉权纠纷案的案件播报,宣布林心如诉黄某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,被告须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人民币6万元。

案件中称,被告黄某因在其个人新浪微博账号中发布针对林心如的恶意侮辱、诽谤内容,公然贬损林心如的人格,被判构成对林心如名誉权的侵犯。判决生效15日内,被告需在《人民法院报》发布致歉声明,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人民币6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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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4日,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关于林心如名誉权纠纷案的案件播报,宣布林心如诉黄某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,被告须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人民币6万元。

案件中称,被告黄某因在其个人新浪微博账号中发布针对林心如的恶意侮辱、诽谤内容,公然贬损林心如的人格,被判构成对林心如名誉权的侵犯。判决生效15日内,被告需在《人民法院报》发布致歉声明,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人民币6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