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0月10日,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,称演员李晨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。被告公然发布含有“渣男李晨”“插刀青年”等失实言论,被判构成对李晨名誉权的侵犯,须在其微博账号和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持续登载致歉声明三十日,并赔偿李晨相关精神损害抚慰金合理支出合计50000元。


据悉,被告风尚云起文化传媒(北京)有限公司公然发布针对李晨的侵权文章,其中包含了“渣男李晨、背叛、虚伪”等侮辱及诽谤性质的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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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0日,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,称演员李晨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。被告公然发布含有“渣男李晨”“插刀青年”等失实言论,被判构成对李晨名誉权的侵犯,须在其微博账号和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持续登载致歉声明三十日,并赔偿李晨相关精神损害抚慰金合理支出合计50000元。


据悉,被告风尚云起文化传媒(北京)有限公司公然发布针对李晨的侵权文章,其中包含了“渣男李晨、背叛、虚伪”等侮辱及诽谤性质的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