尽管在过去的两天里已经公布了案件的输赢结果,但天下霸唱维护《鬼吹灯》版权的案件已经持续了很多年。2015年,天下霸唱对《幽灵吹灯:牧野的悖论》一书提起侵权上诉。2016年,鬼灯再次卷入《投金船长》改编与影视的纠纷,被轩庭公司起诉。经过第一次和第二次审判,鬼灯最终被判承担110万元的连带责任。

天下霸唱,原名张牧野,《幽灵吹灯》系列的作者。
为什么关于鬼吹灯的版权纠纷如此复杂?这始于天下霸唱与契丹的首次签约。
2005年,天下霸唱开始创作《鬼吹灯》系列,首先在《天涯论坛》上发表,随后的章节都在宣亭公司管理的《启典》上发表。截至2008年,天下霸唱更新了契丹的236章“鬼吹灯”。然而,作为这一系列故事和世界观框架的创造者,天下霸唱并不是《鬼吹灯》系列的版权所有者。
2007年,契丹与天下霸唱签订了一份合同。该协议规定,天下霸唱将把《鬼吹灯》故事的所有版权出售给契丹。换句话说,如果天下霸唱想继续写“鬼吹灯”的世界故事,他必须与契丹讨论并提交给契丹独家出版,而契丹可以将“鬼吹灯”系列作者的版权、影视编辑权及相关签名授权给第三方。qidian为此支付的价格仅为10万元的版权买断和协议规定的影视改编收入的40%。
然而,在此之后,随着畅销系列《鬼吹灯》,大量的风扇作品开始出现在市场上。这也是许多读者对天下霸唱作品质量下降感到困惑的原因。天下霸唱自己创作的《鬼吹灯》故事只有8本书,其余都是《鬼吹灯世界观》中其他作者的二次创作。然而,出版社在出版时,仍然使用“鬼吹灯”的知识产权,在出版签名时,它会使天下霸唱的签名比其他作者的签名更引人注目。

《鬼吹灯:甄库狂沙》实际上与天下霸唱和《陈愉》一书的作者无关。然而,可以看出,在封面设计上,出版社仍然把“天下霸唱”的签名放在最显眼的位置。
然而,之前有争议的《鬼吹灯:牧野的悖论》有所不同。
虽然《鬼吹灯:牧野的悖论》是天下霸唱自己写的,但在送到出版社时,出版社对小说内容进行了修改,并以“鬼吹灯最新修订版”为口号开始发行。原作者如果不能接受出版商对内容的未经授权的修改,将在2015年将出版商告上法庭。今年4月22日,最终判决终于有了结果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,出版社应向天下霸唱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,合理支出53000元。
严格来说,《牧野的悖论》不属于“吹灯”系列故事,但由于“吹灯”的标签,天下霸唱成了违反原协议的一方。此外,由于《牧野的悖论》后来被改编成电影,玄庭将艾琪宜告上法庭。
同时卷入纠纷的是“摸金校尉”。这本书是天下霸唱创作的新系列。这本书的标题没有使用“幽灵吹灯”这个词。然而,书中的主要人物胡八一、王庞子和大金牙仍属于“吹灯鬼”系列,这也被宣庭公司认定为侵权行为。契丹认为,由于合同已经签署,作者没有权利创作续集的“鬼吹灯”或出版它,除非授权契丹。
另一方面,Qidian可以授权任何一方“幽灵吹灯”的知识产权用于粉丝创作或电影改编。
在败诉一案中,上海浦东法院认为,天下霸唱在他的《触摸黄金的船长》一书中使用的三个主角并不构成侵权。“被控侵权的书有其独立的情节和表达内容,因此不构成对原告版权的侵犯”。作为原创作品的作者,天下霸唱也有权使用他的原创作品的元素来创作新作品。
然而,当《触摸黄金船长》一书出版时,“龙搜索战术”一词出现了。然而,《追踪龙》是一部基于“鬼吹灯”系列的电影。本案中,“摸金队长”为虚假宣传,引入误解,判定天下霸唱侵权,并判给轩庭公司赔偿90万元。

触摸金船长的印章,可以看到电影《寻龙诀》的推广。
虽然天下霸唱的版权案件已经结束,法律上有效的合同是不平等的,但它们不能被忽视。值得注意的是,关于“鬼吹灯”的一系列争议给创作者留下了一些警示。胜利的53000韩元和失败的110万人民币之间的巨大差距多少反映了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不足。此外,对于大量的网络文学创作者来说,这种不平等的版权合同几乎是一种普遍现象,通过廉价的金钱购买作品的所有版权,然后通过改编和授权来获取利润。然而,大多数作者无法抗拒这一点,最终随着他们作品的畅销,更复杂的商业纠纷出现了。
(实习生吴也为本文撰稿)
作者
编辑|罗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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